您的位置:首页>品牌设计>性感元素在服饰品牌设计中的运用
随着互联网信息越来越发达,人们阅读信息的注意力越来越短,如何使服饰消费者在自己的品牌前多停留几分钟,如何让受众从众多服饰品牌力快速识别出本品牌,品牌设计尤为重要,而在品牌设计中,性感元素的有效利用会对服饰品牌的营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性感元素”与性感不是一回事,但是在进行性感原色设计时,却很容易变成大众不能接受的性感嫌疑。这是因为,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认知的人群,对于性感元素的理解不同,需要根据品牌受众人群特点合理进行性感元素的运用。
我们先看看性感与色情的尺度问题。性感和色情往往是咫尺之隔,如果不把握好这个度,很容易在相对保守的国家误以为是色诱,而在相对开放的国家被认为是无知。而我国的性感元素广告比较适合含蓄的表达方式。
其次,由于各国文化背景不同,对性感元素的划分也不尽相同,对色情的容忍度也不一样。欧洲服饰崇尚经典和先锋,美国服饰追求性感和洒脱,我国讲究含蓄意境和接轨世界时尚潮流。比如,“红豆”服饰,凭借源远流长的华夏传统文化精华,灵感来自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名句使产品品牌充满意境,将男女间爱慕的情感表现得恰到好处,含蓄得几乎让人看不出“性感”元素所在,因为它与文化已经融为一体了。
最后,还要考虑法制问题,在设计服饰性感元素广告时,务必多读读《广告法》和《广告审查标准》,确保做到性感元素广告不会使人对产品的质量、用途和效果产生误解,不会令人看了产生厌恶或不舒服的感觉,没有挑逗色诱等暗示行为。这样就不容触犯法律。
如果在品牌设计中合理运用性感元素为服饰广告提供有用素材呢?我们必须明白以下几点。第一就是广告创意要注重美而非性感,即注重艺术美的体现。第二,要使形象与效益挂钩,既要提高品牌再受众心目中的地位,又要规避性感争议,最实际的一个标准是不让受众对象特备讨厌为底线。要想做好这一点,须认真采纳广告主的意见,他们的把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一点是借助广告媒介的把关兼顾形态美与广告创收。因为广告媒介是发布广告的载体,有义务知道如何倡导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文化理念,知道如何推崇健康消费、合理消费,在不触犯广告法的基础上让性感元素品牌设计和传播发挥得淋漓尽致。
所以,性感元素广告需要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不断改善,用得好了惊艳四座,用得不好四面楚歌。作为这样一把双刃剑,我们品牌设计团队应该敬畏广告法,敢于尝试新鲜元素,胆大心细的利用性感元素进行品牌设计,实现品牌和收益双丰收的目标。